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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应对欧盟征收碳税措施仍未见清晰
 



  发表日期:2011年12月27日   出处:新浪网        【编辑录入:白桦林

中方应对欧盟征收碳税措施仍未见清晰

    欧盟航空减排令倒计时在即,而中国航空业的应对“实招”仍未见清晰。

  2012年1月1日起,抵达或离开欧盟成员国境内机场的所有航班将被纳入EU 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国有33家航空公司要为欧盟碳税埋单。

  中国民航局节能减排办公室此前表示,如欧盟征收碳税,中国民航业在2012年将交纳至少8亿人民币购买碳排放配额,2020年将支付超过30亿元人民币,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人民币。

  尽管业内人士对于是否会产生176亿的巨额成本有所质疑,但无论如何,带给中国航空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必然的。 相比美国等国诉诸法律,中国一直在等待中。减排令即将“兵临城下”之际,仅见行业协会表态之声。即“要求中国航空公司采取‘三不’对策,即不参加欧盟碳市场交易;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不与欧盟谈判优惠条件。”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国航协”)秘书长魏振中近日代表中国航协表示。

  然而,如果中国航空公司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就无法申请免费碳排放配额。“不提交监测计划,就会让航空公司陷入了一种为难的境地。中国航协的表态,更多的是在争议过程当中‘亮牙齿’、‘亮棒’的方式。”中创碳投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欧盟航空“碳管制”临博弈爆发期

  “或许只有一个极端方法可震慑欧盟,但是这种方法没有一方能承受后果。” 应对欧盟航空“碳管制”,美国方面采取了诉讼、提出相关法案,以及通知欧盟航空公司提供碳排放数据三大行动,但这三大行动尚未见成效。

  美国早在2009年就开始起诉欧盟,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与相关航空公司向英国伦敦高等法院提出诉讼,由于该案件涉及欧盟法律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伦敦高等法院于是就相关问题要求欧洲法院提供指导意见。

  可惜,美国诉讼失败。12月21日晚,美国起诉欧盟征收航空碳税案以美国败诉结案。但是,美国在诉讼结果还没出来之前,已经采取了另一个行动。

  12月16日,美国交通部签发指令,要求法航、英航、汉莎等9家欧盟的航空公司,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向该部提供碳排放的相关数据。欧盟方面仍在研究美国此举的含义,没有太多评论,“欧盟委员会当然希望欧盟的航空公司配合国外的相关法律和指令。”欧盟一位发言人表示。

  另外,美国还参与推动了国际行动,11月2日,在美国等26国推动下,国际民航组织(ICAO)第194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EUETS,并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通过与国际社会合作的方式处理航空排放问题。

  “但是,ICAO没有权利让欧盟停止这个事情。”日内瓦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战略分析与中国项目部主任成帅华对本报记者表示。

  显然,国际社会在法律层面对欧盟没有特别好的“招数”,毕竟欧盟为了出台相关法律,已经研究了起码7年,基本“无懈可击”。近日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梅茨格态度强硬,称征收航空业碳排放费基于欧盟区域内法规,无论如何欧盟都会执行。

  “或许只有一个方法可以震慑欧盟,但是这种方法非常极端,而且没有一方能承受后果。”钱国强甚至给出了一个颇为激烈的解决方案,“如果美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一起达成一个联合抵制欧盟的协议,这些国家与欧盟的航班全部停航,至少那个时候欧盟的损失是最大的,这取决于这些国家的决心到底有多强,能不能联合起来,毕竟航班停飞的后果难以承受。”

  寄望中欧双边谈判级别? 即便是启动中欧双边谈判,欧盟仍占上风。

  事实上,在抵制欧盟航空“碳管制”方面,中国应对迟缓。

  其实,早在2008年7月,欧盟就通过了2008/101/EC指令,把航空纳入EU ETS。但是直到今年年中,中国有关部门才开始表示抗议、与欧盟展开谈判。而中航协理事长刘绍勇今年5月在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称,做好了随时起诉欧盟的准备。

  但从各种迹象看,中国航空业至今没有太多的行动,“现在还没有去诉讼,目前还真的不好说,正在研究、在准备。”中国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12月26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有美国诉讼失败的前车之鉴,在法律诉讼赢面不大的情况下,“比较好的应对方法,还是中欧的双边谈判,而且谈判级别要提高,要到国务院层面。”成帅华对本报记者表示。

  “欧盟委员会,对于与中国政府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进行持续对话,保持开放的态度。”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司总司长乔斯·戴贝克(Jos Delbeke)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

  “中欧之间一直没有停止对话,但是欧盟方面态度僵硬。欧盟方面称,相关指令已经形成法律,很难改变。”柴海波12月26日对本报记者回应。

  可能是寄托于更高层面出面“协调”和谈判,航空业协会亦代表航空企业有了表态。即“三不”对策。

  然而,如果中国航空公司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就无法申请免费碳排放配额。

  “我们中国的态度是反对欧盟这个法律。航空公司提供数据,就是配合该法律。我们不追求免费配额的发放,欧盟法律不合法,我们从根本上是反对的。”柴海波对本报记者强调。 即便是启动国家层面的中欧谈判,形势似乎也不容乐观。

  “中欧双边谈判,欧盟是占上风的,因为是在欧盟的框架下做事情,主动权在欧盟。”钱国强表示,如果美国和欧盟率先达成航空方面的双边协议,中国等国家就比较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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